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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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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醫學教育品質認證準則及自我評鑑報告格式

為因應世界醫學教育聯合會(WFME)和美國的外國醫學系畢業生教育委員會(Educational Commission for Foreign Medical Graduates, ECFMG)於2024年之全球醫學教育認證計畫,TMAC參考了美國醫學教育評鑑委員會(LEME)的評鑑準則,以及WFME訂定之「全球基本醫學教育品質改善標準」(Global Standards for Quality Improvement in Basic Medical Education)精神,制定了醫學教育品質認證準則。

TMAC醫學教育品質認證準則係以條列方式撰述,分為機構、課程與學生評量、醫學生、教師、教育資源等五大領域(areas)。條文以數字依序編列,並加上詳細的註釋(Annotation)。

TMAC於103年所公布實施之醫學教育品質認證準則,依據〈醫學院評鑑委員會醫學教育品質認證作業辦法〉,認證準則每六年定期進行整體評估與修訂,爰於108年組成修訂小組,同步修訂相應之自我評鑑報告格式。

新版醫學教育品質認證準則將原相關之條文加以整併,條文數從135降至93條,並修訂準則、認證要點與建議佐證資料之文字,使題旨更加清楚。學校填寫自評報告係針對「認證要點」以文字陳述,回應在自評報告主文;而「建議佐證資料」的目的為呼應認證要點,請學校另冊呈現(例如:會議紀錄、法規規章、文件…...等),學校可視需要額外提供附件,不侷限於「建議佐證資料」所列。此外,自評報告格式中原本各章的Part A表格及準則條文下的表格皆集中呈現為「第一部份基本資料及圖表」,並註明對應之條文,亦將原準則1.0佐證資料請學校提供簡史的部分,改置於自評報告主文之前,單獨呈現,以減少學校陳述所占篇幅,有助於受評學校準備相關資料。

111年版醫學教育品質認證準則暨自評報告格式於110年12月30日公布,敬請申請認證單位逕行下載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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