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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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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際研討會──研究案工作坊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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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評鑑中心
  • 編輯者:mitchell

文/池俊吉.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副研究員
  周華琪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助理研究員
  呂依蓉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助理研究員
  許品鵑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品保專員

接續10月2日所舉辦之2019國際研討會,本會邀請與會國外專家學者,包括前愛爾蘭都柏林理工學院(Dubl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高等教育政策研究所主任及榮譽教授Ellen Hazelkorn、英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局(The Quality Assurance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 QAA)執行長Mr. Douglas Blackstock、澳洲高等教育品質與標準署(Tertiary Education Quality and Standards Agency, TEQSA)執行長Mr. Anthony McClaran,及菲律賓學者Dr. Edizon Angeles Fermin,於10月3日辦理工作坊,針對本會於今(2019)年執行之研究案進行諮詢與討論。與會者所提供的意見和建議,後續皆會於研究案中審慎探討其可行性,並作為未來規劃之參考。

主要討論四個研究案的介紹以及與專家學者之交流回饋意見分述如下:

第三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實施計畫規劃案

高教評鑑中心已完成兩輪的校務評鑑,採用認可制的評鑑制度,評鑑結果從第一週期五項全數通過率62.5%到第二週期之85.7%,顯示學校已能了解以學校自我定位與資源發展辦學及持續不斷改進之評鑑理念。下一輪評鑑在此基礎之下,如何引導學校展現進一步的特色與作為,提升學校競爭力是一大挑戰。此外,上週期校務評鑑後進行後設評鑑結果呈現,軍警、宗教、藝術、空中等大學校院表達出應針對其特性進行評鑑分類設計的意見。由此,在工作坊上提出了如何分類大學校院、評鑑結果與獎懲連結的必要性等問題,請與會之專家學者給予意見。

Prof. Edizon Angeles Fermin認為分類大學校院之必要性要看評鑑所要達成的目的,如果要進一步的呈現各大學校院間的差異程度,就必須清楚界定評鑑結果的類型是否能反映大學校院間的表現差異,這可以從大學校院的辦學宗旨目標、辦學特色與重點及學生學習成果與就業目標等方向去思考;Mr. Douglas Blackstock也提醒大學分類必須先思考,分類的權責單位為誰,品保機構有沒有權力來分類學校?用什麼項目指標來分類?Mr. Anthony McClaran也同意評鑑分類必須有清楚的理由及依據,以免落入為分類而分類的謬誤中。

至於評鑑的結果與獎懲連結部分,與會者都認為這是政府與品保機構都要審慎思考的問題,如果評鑑僅作為學校自我發展的參據時,需考慮學校是否能凝聚這樣的內部驅動力,確保大學辦學的品質以及展現大學的社會責任。

▲與會的4位學者提供不同心得與建議做為參考。(杜奕廷/攝)

我國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學生參與之研究

「信任」及「品質」是維持優質教育的重要基礎,而為不同背景的學生提供可靠且透明的高等教育,一直以來是世界各地品質保證機構的主要目標之一。然而,雖然學生被認為是所有教育體系的中心,但無論是在外部或是內部品質保證機制中,學生的看法與意見一直以來是被置於次要地位,甚至是被忽略的,這種情形在亞洲國家中尤其常見。也因此,本會進行了學生參與(student engagement)此一主題之研究,希冀以我國的校務評鑑為例,了解臺灣學生如何參與目前的外部與內部品質保證過程外,並探索學生更多未來參與品質保證過程的可能性。

在工作坊的討論中,與會的專家學者們皆肯定學生參與品保的重要性,Prof. Ellen Hazelkorn 亦強調了歐盟對於學生參與的重視,也因此不僅在「歐洲高等教育區品質保證標準和指引」(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 ESG)中明確規定,外部評鑑委員中須有學生代表之外,學生代表的身影也會出現在所有與高等教育相關的會議與決策中。當然,歐式的學生參與文化其來有自,對於亞洲地區而言難以全面仿傚,因此Dr. Edizon Angeles Fermin建議,可以先從了解目前臺灣的學生對於品質保證的認知為何來著手,再據此調整評鑑現場對於學生晤談的內容。Mr. Anthony McClaran亦附和表示,從品保機構的內部程序中逐漸增強學生參與度是較為可行的方式,譬如設有固定的學生諮詢委員或是學生諮詢會議制度,這樣不僅可提高外界對於學生參與的接受程度,亦可讓學生的聲音有機會清楚而完整的呈現。

臺灣與印尼跨境高等教育之聯合訪視實施與委員培訓研究:以高等教育機構的觀點

本案接續去年與印尼高等教育認可機構(The National Accreditation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 BAN-PT)合作之「臺灣與印尼高等教育品保制度之比較分析」計畫,持續進行的研究案。透過先前比較分析雙方的品保制度、品保項目及實施程序,已建立雙方在品質保證制度的互信基礎,亦共同制定跨境教育聯合品保認可模式,希望藉由跨境教育課程品質的確保,以吸引並促進學生的流動。

今年的計畫,主要是針對共同指定之跨境教育聯合品保認可模式,了解其實施的可行性,透過與印尼之大學校院代表之焦點座談,以及與國內大學代表進行訪談的方式,了解臺灣與印尼高等教育機構對於實施跨境聯合訪視的觀點。並進一步針對跨境品保認可模式之評鑑委員培訓內容,進行研發。

於工作坊中,與會專家學者皆肯定本會對於聯合品保認可模式的推動,Dr. Edizon Angeles Fermin特別提到,由於印尼以及許多東南亞國家都已經實施資歷架構,作為與學歷與學科能力對接的基準,但是目前臺灣尚未建構資歷架構,或許在相關程序的推動上,建構臺灣的資歷架構會是當務之急。但也認為本會與印尼合作發展的聯合品保認可模式成功經驗,可作為未來與其他國家合作的基石。另外,Mr. Anthony McClaran亦認為,若此跨境聯合品保訪視能真正推動並實行,對於各品保專業機構,將是一個可以汲取經驗的成功案例,因為跨國、跨機構的聯合訪視,在實際實行上,是非常具有挑戰的,雙方必須共享訊息、確保評鑑結果的一致性、避免重複評鑑等,是非常不容易達到的過程。

我國高等教育資歷架構內涵之研究

延續去年教育部委託之「我國高等教育之資歷架構」研究案,本研究案期進一步研擬臺灣資歷架構草案層級5、6、7、8之描述(descriptors)。國際研討會中,Mr. Douglas Blackstock及Mr. Anthony McClaran皆說明英國與澳洲兩國之資歷架構於近兩年已進入新一階段的修正。新階段的資歷架構將重新檢視原有的學生學習成效描述,並且更加積極於就業能力及技職證照的對接與層級界定,期透過積極與持續性的調整與修正,使資歷架構可以切合實際人才流動與就業之使用。透過與Prof. Ellen Hazelkorn的討論中發現,建構資歷架構各層級之描述需要「清晰」(clear)與「簡要」(simple)。4位專家學者也就目前規劃的描述給予提醒,資歷架構應為一總括與概要的架構並包含所有資歷,如技職訓練資歷、學歷,甚至微學分、終身學習資歷等。

Mr. Anthony McLaren解釋:「資歷架構是一張職業生涯的地圖,學生應該因為這張地圖而更加清楚自己的就業能力與未來生涯規劃方向。使學生在學業與職涯轉換上,更加暢通。甚至在國際間,學生都可以因為能清楚界定自己所擁有的能力,而無阻礙地流動。」因此,我國在建置資歷架構時,應全盤考慮不同專業領域之需求,並積極展開各相關政府部門、教育單位、市場機構,等組織團體的對話。使建置資歷架構時,可以全面地考慮各專業領域之需求,使學生與互動關係人可以在就學、就業時,清楚的規劃學業與職業生涯,並且能清楚自己所擁有的市場競爭力。

學者也建議,此研究案界定描述時,也更應該全盤考慮各國間資歷架構的共通性,尤其以區域性資歷架構為參照,使國內、外人才有效地進行國際對接與流動。同時在定義層級描述時,也應融合我國文化背景與特色,使我國資歷架構不僅作為與國際對接使用,也更符應國內特色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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