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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產學合作.符應產業需求.發揮教育綜效──培育文化資產修復技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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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評鑑中心
  • 編輯者:mitchell

文/邱上嘉.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特聘教授

政府為加速臺灣產業升級及結構轉型,追求經濟的永續發展,於2016年提出「5+2」產業創新計畫,作為驅動下世代產業成長的核心,並為經濟成長注入新動能。2020年總統就職演說時,則在過去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六大核心戰略產業。行政院配合政策宣示,於2021年5月21日正式核定「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推動方案」,希冀透過產業的超前部署,於後疫情時代,掌握全球供應鏈重組的先機,讓臺灣能夠成為未來全球經濟的關鍵力量。事實上,「一個主權國家賴以生存的全部力量及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即所謂的「綜合國力」,除了「硬實力」(經濟、軍事等)外,也包含「軟實力」。長久以來,政府的各項施政計畫,不可諱言地仍是以硬實力的提升為主,並投入大量的經費,不僅有效地改善人民的生活水準,更帶動國家經濟的整體競爭力。隨著生活水準的不斷提升,不僅民眾開始意識到「生活品質」的重要性;政府的施政,也從過往經濟掛帥的治理模式,逐漸關注到軟實力提升的重要性。特別是面對我國現階段所處的國際及外交情勢,除了守住「護國神山」及提升硬實力外,更需要透過軟實力來凝聚人民的認同與向心力,建立「臺灣主體性」,使國家的綜合國力進一步向上提升,達到永續發展。

「文化」被認為是國家軟實力的重要部分。但對於如何將抽象的文化轉譯成為可被理解的內涵,並能與當代對話,發揮其意義與價值,成為國家發展的磐石,則是文化政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國於1982年制定公布實施《文化資產保存法》,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的元素,包括有形的物質元素及無形的非物質元素,視為當代的重要「資產」,藉由保存、教育、推廣、研究、人才培育及加值運用等,不僅是充實國民精神生活,發揚多元文化,更希冀透過普遍平等參與權的保障,建立「臺灣文化主體性」,展現國家的軟實力。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對於「文化資產」的分類,包括:「有形文化資產」9類及「無形文化資產」5類,其中與「建築」有關的「文化資產」類別,除了「有形文化資產」的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外,其餘的文化資產類別,包括:文化景觀、古物、「無形文化資產」(傳統表現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與實踐)亦均與「建築」具有密切的關聯性。事實上,我國自《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以來,便不遺餘力地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特別是在建築類文化資產(包括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的保存維護工作上,更是普遍地獲得政府與民間的關注。由於建築類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涉及的層面相當地廣泛且複雜;因此,不論是在保存哲學、價值論述、保存修復技術、活用再生模式等面向,儼然已是文化資產保存的主角,並引領其他文化資產類別在保存維護工作上的發展。

文化資產修復產業需求

我國自1982年公布《文化資產保存法》後,歷經2005及2016年的二次大修法,至今已逾40年。隨著文化資產指定、登錄的數量不斷地成長,民眾對於文化資產的認知亦逐漸普及化。但是文化資產的指定或登錄,就如同嬰兒的出生一樣,後續包括落實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研究、修復、推廣、教育、加值運用等,都是工作的核心,並且成為文化資產修復產業的構成要素。隨著國內有形文化資產(特別是建築類文化資產)數量不斷地成長(圖一),加上其保存、維護工作本身即具有週期性,因此有形文化資產的修復產業早已成形。

目前國內指定或登錄的建築類文化資產早已超過2,750處,近15年平均每年約新增100處;另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的統計,目前尚待修復的數量至少超過1,123處,可是近6年來每年能完成修復再利用計畫的能量,平均每年僅約120件。在經費投入方面,政府每年投入的修復工程經費,以政府採購網上的工程標案進行統計,從2015年的10億元,至2019年已近50億元,逐年不斷成長,2022年的初步統計則超過60億元,足見文化資產修復產業的快速成長及對專業修復人才的迫切需求。

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的工作若缺乏技藝精湛的傳統工匠,勢將難以展現其該有的風華,亦無法達到文化資產保存的目標。只是隨著傳統工匠的逐漸凋零,傳統師徒制的傳承模式不復存在,嚴重的技術斷層已是事實,此外傳統工匠的養成時間較長、缺乏工作保障,且長期的薪資不合理,不僅造成人才的流失,更難以吸引新血投入,也就遑論尊榮感的建立。

階段性成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在專家學者的建議下,自2014年起開始啟動相關的產學合作計畫,委託專業服務團隊協助推動傳統工匠人才的養成,以解決文化資產修復產業面臨的專業人力不足問題,筆者有幸肩負起這項工作。而「傳統匠師」資格審查標準的建立,僅是產業人才需求中的一小部分;其真正必須正視的是,建構一完整的文化資產修復「產業生態系」,透過互補、共生,讓生態系的成員更為茁壯,方能有助於產業的長遠發展。於產業生態系中如何健全修復人才的培育,以構建一完整的產業生態系統,自是其中的關鍵。因此,除了推動「講臺」(提供培訓課程提升其專業職能)及「舞臺」(提供有利其發展的證照制度、工作條件及環境)外,更必須透過「擂臺」(透過競爭提升其榮譽感,並可藉由競賽引導教育資源的投入,激勵、鼓舞年輕人的學習動機)及「平臺」(公部門應積極扮演媒合的角色,讓人才能為產業及社會所使用)的建構,以全面落實產業修復人才的培育工作。

在文化資產局的大力支持下,筆者首先進行工匠核心能力及分級制度的探討,透過文化資產修復產業的基礎調查,分析產業人才需求及所應具備的能力規格,訂定完成「傳統技術修復工匠」4大類21項職能基準;除提供育才、選才、用才及推動傳統工匠專業證照的依據,以為全面啟動傳統技術人才培育的基礎外,並以嚴謹的國家考試規格協助辦理「傳統匠師」的專業能力測驗及審查。2018年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決定於文化資產園區規劃成立「文資傳匠工坊」,除了逐步依據各工種的職能基準,辦理培訓課程,培養具「職人精神」(因為匠心源於正心,文化資產的修復品質及保存維護需源於良知;只有內有匠心,才能外有良品)的工匠及「傳統匠師」資格審查,更希冀成為培育具備傳統技術能力的文化資產修復工匠的國家基地。「文資傳匠工坊」自2019年5月30日成立至今(2023)年1月底,已累計辦理20梯次職能導向培訓課程,包括大木作、小木作、土水作、瓦作、鑿花作、泥塑作、剪黏作、彩繪作等,培訓總時數1,766小時,304人次的專業技術人員。而「傳統匠師」資格審查制度,自2018年開始採用學、術科能力檢定方式至今已有729人次報名參與資格審查,且逐年成長,並新增197人次的「傳統匠師」,不僅為文化資產修復產業注入新血,更逐年提高了年輕「傳統匠師」的比例。

此外,為落實教育扎根工作,讓傳統技術教育能與技職教育接軌,「文資傳匠工坊」利用暑期陸續辦理傳統大木作、小木作、土水作、鑿花作、彩繪作、泥塑作、剪黏作等研習課程,至今已辦理10梯次,培育155人次技職校院種籽師資,並且扣合「108課綱」設計發展出共80組傳統技術教案,希冀能進一步填補正規教育體系中的不足,讓文化資產修復人才復育計畫能向下扎根。因此,後續更以教案為基礎,辦理技職生的職涯探索課程,自2021年10月至今(2023)年1月底,高職生參與職涯探索課程人數已有537人,便是希望透過體驗讓更多學生認識文化資產修復工作,進而投入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的領域。

2022年5月文化部依據筆者主持的產業調查研究成果,於廣徵產官學研的意見後,檢討「傳統匠師」基本薪資的合理結構,訂定「古蹟修復傳統匠師整體薪資參考基準」,每日至少應達新臺幣3,922元,並於全國古蹟日公開表揚12位施工品質優秀的「傳統匠師」,其目的便是希冀藉此提升其工作待遇及尊榮感。

結語:毋忘初心,堅持到底

透過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委託一系列相關產學合作計畫成果的累積,包括職能基準的建立,及「文資傳匠工坊」所展現的階段性成果,除落實訓、考、用的制度外,更具體達成產官學研的合作關係,其實就是一項文化資產修復人才及產業生態系的復育工程。透過計畫的推動過程,更希望能夠對文化扎根教育提出創新的嘗試,也希冀能為國家技職專業人才的培育開啟一個新的可能性與願景。

整個傳統工匠的人才培育制度逐漸步上軌道,從各工種職能基準的建立、能力分級制度的劃分、職能導向培訓課程規劃及實施、「傳統匠師」專業能力的審查、技職種子教師的培育、高職生的職涯探索課程,到提升傳統工匠的薪資待遇、改善其工作環境等產業端實際問題的解決策略,過程中難免面對很多的挑戰及困境,甚至必須透過不斷的溝通,取得認同,包括政府部門、產業界及不同的權益關係人,但是筆者始終相信「要改變世界,不是一個人做很多事,而是很多人做一點事」,文化資產修復產業生態系的復育工作必須有更多人的認同與投入,才能真正體現其該有的軟實力。

事實上,目前所展現的階段性成果都還只是一個開始,後續還有很多的工作必須逐一推動,才能逐步解決文化資產修復產業所面臨的問題。預期在未來的推動過程中仍會面臨許多的挑戰,但筆者堅信只要「毋忘初心,堅持到底」,就能夠一一克服並達成既定的目標,就如同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 1929-1968)所言:「如果你不能飛,那就跑;如果跑不動,那就走;實在走不了,那就爬。無論做什麼,你都要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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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43-46 深耕產學合作.符應產業需求.發揮教育綜效──培育文化資產修復技術人才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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