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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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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為執行《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審查作業原則》,特訂定「認可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審查作業辦法」,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申請認可者,應於每年三月、六月、九月或十二月向本會提出申請。

 審查流程分成下列三個階段:

一、初核階段:由本會於受理專業評鑑機構申請認可後十日內,依 所應檢附之資料完成初核程序。檢送資料有疏漏者,應通知申 請機構於十日內進行補正。

二、審查階段:由認可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作業,本會得請機構代 表列席簡報,必要時進行實地訪視審查。

三、認可決定階段:由認可委員會做出認可結果決定;經認可者, 其結果由本會公告。 

本會應於收受申請書次日起三個月內作出認可與否之決定,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通知申請者。經本會認可之有效期間至多五年,本會得於有效期間內,由認可委員會進行書面資料檢視或實地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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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認可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審查作業辦法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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