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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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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與印尼高等教育品保制度之比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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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單位:高等教育評鑑中心
  • 編輯者:mitchell

文/許品鵑.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品保專員

基於臺灣與印尼長期在貿易、投資、旅遊和教育方面的往來,以及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加強與新南向國家合作交流的基礎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與印尼國家級的高等教育認可機構(National Accreditation Agency for Higher Education, BAN-PT)於去(2018)年合作,進行「臺灣與印尼高等教育品保制度之比較分析」研究,希望在品質保證制度建立互信的基礎上,透過比較雙方的品保指標、實施程序與透明度,增進機構間的了解。此外,亦共同研擬跨境教育聯合品保認可模式,希望藉由跨境教育課程品質的確保,以吸引並促進學生的流動。

▲本會侯永琪執行長受邀參與印尼所舉辦之研討會。(高教評鑑中心/攝)

以下分別就臺灣與印尼的高等教育系統、高等教育品保系統發展、品保制度等面向之比較分析與研究發現進行說明。

在高等教育系統方面,臺灣與印尼之高等教育皆採雙軌制,但印尼已發展出資歷架構

臺灣與印尼具有相似的教育體系,在義務教育方面,同樣為9年義務教育,皆為小學6年、國中3年。兩國皆自高中開始分流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特別的是因為宗教信仰,印尼自小學開始就有伊斯蘭小學,延續到高等教育則有伊斯蘭大學。在高等教育方面,印尼的高等教育主要可分為為學術教育(academic education)、職業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和專業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學術教育和與職業教育,相近於臺灣的一般大學校院體系與技職校院體系,較為不同之處在於臺灣將專門領域學科也就是特定職業的教育規劃於現有的教育體系中,如醫學系、會計系等,只是修業年限略有不同;在印尼,一些專門領域學科,則需進入專業教育系統修習,才能獲得相關資格,例如醫學學士生需參加2年的專業課程來獲得醫生資格。

大抵而言,臺灣與印尼之高等教育系統皆採一般與技職教育雙軌併行制,因應不同教育需求,設立不同類型的高等教育機構。

另外,印尼在高等教育學歷的採認上更趨多元,包括學位與文憑(diploma),其中文憑還可分為1至4年。然而,由於印尼已於2012年開始實施資歷架構,各教育階段均規劃與其各級別進行對接,因此雖然其高等教育類型與資歷採認多元,但透過資歷架構級別的銜接,可以清楚知道其教育級別,亦有助於和其他國家進行資歷採認。

在品保系統發展方面,印尼品保系統仍在國家層級,臺灣則為專業獨立的機構並朝多元系統發展

目前印尼的高等教育的品保工作主要仍由BAN-PT負責執行,專業認可機構僅有1個印尼高等教育健康認可機構成立。由於BAN-PT為國家機構,因此在規劃與發展品保系統與機制上,需配合國家法規與政府政策,且不論大學和系所依法皆需接受強制性的評鑑。

本會係由教育部和各大學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基金會,非國家單位,因而在其運作上更具獨立性。在品保系統的規劃上,係基於評鑑專業,同時考量學校端的運作與需求及國家高等教育政策去研發。且臺灣為落實大學自主,鼓勵大學建立自我的品保機制,除於2012年推行「自辦外部評鑑」政策,並自2017年開始,系所評鑑轉變為自願型評鑑。大學可以自行選擇獲認可的專業評鑑機構進行系所評鑑,除本會外,目前已有4個獲認可的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臺灣的品保朝多元系統發展。

在品保機制與過程方面,雙方皆強調證據導向,公開透明並保障受評單位的評鑑權益

本會與BAN-PT的品保機制與過程嚴謹,透過書面審查、實地訪視方式,兼顧質性與量化資料,並與互動關係人面對面對談,多方蒐集實質證據,以確認受評單位的品質是否符合評鑑標準,強調證據導向、多元檢證。兩機構亦致力於評鑑資訊的公開透明化,品保計畫、認可結果等資訊皆公告於機構的網站上。以下針對評鑑範圍與性質、評鑑程序、評鑑指標、評鑑資訊透明、確保受評單位權益的機制等面向,就雙方作法的比較分析進行說明,兩機構之機制作法比較,可參閱表一。

● 評鑑範圍與性質

在校務層級,本會僅負責一般大學,而BAN-PT則同時負責一般大學和技職大學的評鑑。在系所層級,兩機構(本會自2018年起)評鑑對象都將一般和技職之公、私立大學納入評鑑範圍。在印尼,不論是校務或系所評鑑都屬於強制性的評鑑,而臺灣教育部則在2017年年初,宣布一項新的品保政策,將系所評鑑從原本強制性評鑑轉為自願性,大學系所可依其需求自行選擇是否接受外部評鑑。

● 評鑑程序

本會與BAN-PT之評鑑程序具嚴謹之程序,都至少包括4個程序:自評報告提交、書面審查、實地訪視及結果決定階段;並從國家級數據資料庫下載量化數據資料,以確保資料的一致性與正確性。評鑑資料兼顧量化與質性資料,並透過實地訪視與互動關係人進行座/晤談,進行多方檢證。

此外,BAN-PT已經發展一套叫SAPTO的線上系統。學校文件的提交或是委員審查及報告撰寫都在線上進行。在2018年,本會也開發新的線上系統,新週期系所評鑑的文件審查作業也開始採用線上操作的方式進行。

● 評鑑指標

儘管本會和BAN-PT在校務評鑑和系所評鑑指標的做法略有不同,本會在校務和系所評鑑上採用不同的指標,而BAN-PT則採用相同的指標。然而在評鑑指標的設計上卻具有大致相同的架構,顯示雙方對於校務和系所的辦學品質具有共識,不管是校務或系所的評鑑指標皆涵蓋學校/系所運作(治理與管理),學生和學習、教師和教學、研究和支持系統(人力資源、資產、設施)、辦學成效等。

● 評鑑的資訊透明化

本會和BAN-PT皆重視評鑑的資訊透明度,雙方都在機構的網站上公布評鑑實施計畫、程序和評鑑結果。而本會針對實地訪評報告書及申復意見的回應內容也一併在網站上公布。

● 評鑑結果與效期

在認可結果上,本會與BAN-PT有不同的作法。本會校務和系所評鑑都是給予3種結果;且校務評鑑是針對每個評鑑項目給予結果,校務評鑑或系所評鑑的效期皆為6年。而BAN-PT是給予2種結果,通過和未通過。若結果為通過,還可分成3個等級,包括A(excellent)、B(very good)和C(fair),並將在2018年調整為「Excellent」、「Very Good」和「Good」,認可有效期是5年。雖然兩機構在認可結果的給予上並不相同,但是,都可依據大學和系所的品質提供認可的結果和等級。

● 評鑑委員

由於評鑑人員的專業度向來被視為是影響評鑑工作品質最重要因素,因此本會和BAN-PT都非常重視評鑑委員的遴聘和培訓工作。在評鑑委員的資格條件上,依據評鑑類型,都將是否具備行政經驗或學科領域的專業納入考量;並在學術或各領域具有一定的資格條件,例如:本會對於學術領域的委員是以具大學教授以上資格為原則,而BAN-PT則是配合該國的教育系統,要求須具備講師資格、博士學位、等同IQF九級以上學歷或具有專業能力的證書等。雙方也都會進行委員的培訓,並僅聘任參與過過培訓的候選人擔任評鑑委員。比較特別的是,BAN-PT還要求評鑑委員所屬系所的認可等級必須為A,並需通過BANPT的心理評估。

依據相關資料顯示,臺灣與印尼兩國雖然已有合作開設雙聯/聯合學位,然而在開設數量與實質合作上仍在發展階段,雙邊的學生流動存在落差,雖有不少印尼學生來臺就讀,然而臺灣學生則較少選擇印尼作為出國留學的國家。

且目前雙聯/雙學位的合作上,多以大學簽署姊妹校的方式進行合作,對於雙聯/雙學位的課程結構、師資、行政支援等,未有較為一致性的衡量基準,尚未導入穩定的品保架構,無法確保雙聯/雙學位課程的品質。透過此研究案的分析研究,本會與BAN-PT亦共同研擬雙聯/雙學位的品保認可手冊,以作為跨境教育認可模式之參考。

結語

本會和BAN-PT透過此研究案的執行,已經在機構的使命和角色、高等教育體系、品保機制、目標和程序等幾個方面進行了比較研究。深入了解彼此的高等教育體系和品保系統的運作模式與異同。此外,透過通過面對面的交流和研討會的實地訪問,建立兩機構密切的關係並加強實質性合作。為保持這種夥伴關係,本會和BAN-PT還計畫今(2019)年進一步針對跨境評鑑委員之培訓課程進行研發,除參與雙方的實地訪視作業,亦將針對共同研發之雙聯/雙學位的聯合品保認可模式蒐集兩國大學人員之意見,進行可行性評估。希望透過雙方所建立互信基礎上,促進臺印兩國高等教育品保制度的專業發展並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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