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商管教育的「宿疾」與「解方」?
文/周逸衡.ACCSB認證中心執行長
臺灣的商管教育從1980年代的後期開始成長,在九零年代蓬勃發展,極盛的時候每年有七萬多人進入各式大學唸商業與管理。一直到今天,仍舊每年有四萬多人進入大學商業與管理學院各系。此中原因,一方面是因為政府在八零年代末期開放新設大學,而站在大學經營的立場,新設立一所大學,商管學院的投資相對較低,進入門檻也最低。因為相對於其他學院而言,商管教育需要的設備最少,除了教室以外好像也不需要什麼特殊的空間;但是在畢業生的就業市場方面卻顯得寬廣而機會無窮。因此在九零年代臺灣推動教改主張普設大學以後,新設立的大學幾乎一定有商管學院,每一個商管學院動輒就設四、五個系。另一方面,當教育部技職教育政策許可專科學校升格改制為科技大學以後,原有的工專幾乎都以增設商管院系作為改制科大的捷徑,如此對於臺灣商管教育快速而幾近畸形的發展更是產生推波助瀾的效果。
臺灣商管教育先天不足與後天失調所帶來的缺陷
在各方競相快速增設商管學院的情形之下,商管教育中最關鍵的資源─合格的老師,就成為各校發展的瓶頸了。有許多學校的商管學院裡,真正學管理、懂得管理教育的學者有限;為了配合教育部大學老師需要有一定比率為博士的要求,所以只要能夠跟商管領域搭得上邊的博士,都能放在商管學院成為所謂的「合格師資」;這包含工業工程、數學、資訊科學、教育、公共行政、外文、甚至於機械、電機、土木等領域的博士。而這些由非正宗管理領域出身的老師所組成之商管學院,他們的課程設計往往都是以稍早期成立的國立學校課程為參考藍本;由於老師們多數的背景與「數量」有關,因此課程設計也比較著重於「數學與計量」。這就形成了臺灣當前商管教育的獨特現狀與致命的缺陷:
(一)大學部的課程規劃沒有方向性,各系的人才培育目標不明確,全方位性培養人才,各種知識都教一點,都讓學生「淺嘗為止」;學生學習的成效端視各人的「悟性」與「興趣」而定。畢業後的走向與發展,也看各人的「背景」與「造化」。
(二)研究所的教育則是混淆了專業教育的MBA學位與學術教育的MS學位。以MBA「不限大學背景」的方式招入學生,但卻以「假定學生大學係相關科系畢業」的MS培育方式開課與撰寫學位論文,畢業後竟又授予MBA學位。此其中既違反專業原則又悖離國際學術潮流,實在找不出一點可以說服人的道理來(除了好招學生、容易畢業以外),只是扭曲而且污名化了臺灣的MBA學位而已。
(三)各科課程的授課內容完全由授課老師自主決定,各科目之間幾乎沒有任何協調機制。當然,各課程如何教、如何評定成績,更是各任課老師自主的範圍,他人無從置喙。(彷彿是許多大明星合在一起的即興演出,而不是合演一齣事先排練好的戲。培養專業人員的professional education,豈能如此!?)
(四)在教育部要求減少「必修學分」的政策下,系所會列出許多可以開的選修課,也保留下相當比率的學分讓學生可以自由選修;但真正會開哪些課則視當年度教師們的時間與興趣而定,每年所開科目不一定相同,學生們可以修到什麼課則要看運氣。
(五)教育的內容幾乎都著重在知識的傳授,讀書、看Papers是主要的學習方法;體驗式學習或能力的培育通常只是附帶與點綴的性質。學習成效的檢核也幾乎都放在學生對相關知識吸收程度的查驗,而不是在知識能否正確應用上。
(六)品格與人際能力的培育一般都不會列入課程設計之中,商管系所的老師通常不會把它當成是自己該關心及參與的事。系統性地規劃「非正式課程」的系所很少更不會對學生作規範性的要求。
(七)教師欠缺實務經驗,對於企業實際作業與產業真實案例知之有限。甚至於有些老師屬於「純理論派」,本身對全面性管理知識架構的了解都有限,更遑論如何應用管理知識去解決企業的問題。但這種只能「紙上談兵」的老師,卻往往是學校中升等較快速的老師;在許多學校的系所內,他們也是較高階的老師。
在原有教育部系所評鑑制度下撐起來的商管教育認證
由於這些缺陷,管理教育界的有識之士早在九零年代末期,就主張對臺灣的大學商管教育進行把關。因此管理學門的評鑑是在各種領域的系所評鑑中最早開始的;二十多年前教育部有意開始試辦學門評鑑時,管理學界是各學門中最先跳出來主張優先試辦以期建立秩序的。而在教育部正式辦理系所評鑑後(尤其是第一週期的系所評鑑時),有不少的商管系所在評鑑中被判定師資不足、師資專長與任教的系所不合、師資專長與任教的科目不符、課程設計與系所人才培育目標不符等等,因而被列為評鑑不及格或者有待改進,給學校帶來一定的改進動力。雖然,由於過去系所評鑑是五年一次,期間並沒有追蹤的設計,未必見得系所真的會落實評鑑的各項建議;但至少已擾動了池水,帶出了改進的契機。
但是在這幾波系所評鑑中,由於評鑑委員幾乎都出自屬於高教領域的公立大學,多數又未受過大學教育評鑑的訓練;往往以自己所在公立大學的課程設計、空間、設備、選修課程的多樣性以及學院多元性所帶來的學習豐富度作為參考點,來評斷受評鑑學校的系所,即便對私立科大商管學院也不例外;因此乃導致受評鑑各校系所的怨聲載道。
也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管科會在十幾年前即積極推動一個專業的評鑑計畫,想針對各校商管學院不同的人才培育目標、不同的定位與不同的學生條件,來對各類商管學院的系所作評價。經過了五、六年的討論,在2010年正式推出華文商管學院認證制度,並且在2012年獲得教育部的正式認可,開始接受學校申請、進行商管學院系所的認證。
因為教育部的系所評鑑制度同時也在進行之中,華文商管學院認證(ACCSB)等於提供了各校另外一種選擇。由於這一種選擇加上了專家的輔導,所以各校可以根據自己所訂定的人才培育目標有不同的課程設計,有不同的畢業要求,毋需「定於一尊」;對於專長背景不符的老師也會依據原有專業與院系需要,擬訂由學校支持的具體改善建議。這一種「選擇」,不是到學校做一次式的考試評鑑,而是先有一、兩年的輔導,俟系所改進到一定程度以後,再由認證小組作書面及實地的審查,循序漸進而不會有太多的意外。輔導中最重要的是引導學校根據自己的師資條件、學校背景、所處環境與地點、招生吸引力以及整體學校系所的組合,討論出自己能做得到又能符合人力市場需要的人才培育目標;再針對這樣的人才培育目標來設計課程,調整師資的專長與培養他們的實務經驗等;由於輔導教授也在認證小組成員之中,所以不必擔心會有評鑑委員囿於自己過去的經驗,強把其他學校的課程設計與做法,要求受評鑑系所照單全收的情事發生。
為了贏得學院系所的信賴,ACCSB認證對於認證委員的挑選非常嚴格,也堅持委員需要定期接受訓練。我們邀請參與的委員除了必須擔任過系主任以外,也必須出任過學校的一級行政主管(第一優先是院長);甚至為了避免有利益衝突,儘量不找現在仍然在擔任院長的人出任。在學術背景方面,教授而又有商業管理領域的博士學位,是基本的條件。此外,委員必須參與我們每年舉辦的訓練研討會,認同「好的系所應該根據各系所人才培育目標及學生程度來設計合適的課程與安排師資」的專業教育理念,並且有熱忱、肯花時間來研讀、了解學校所提供的各項資料。由於對評鑑委員的嚴格限制,所以每一年所能接受的認證學校只能在五所以下;迄今為止尚沒有一所學校在第一次就拿到我們認證期限六年的最高榮譽(即便是一般人印象中認為最好的大學商學院,也只在ACCSB認證中拿到期限三年的成績)。
ACCSB認證推出以後,雖然對人才培育目標形成的過程與可行性要求甚嚴,對於師資也要求各校自訂除了博士學位與著作以外、更嚴格的標準,並且要求課程設計一定要根據系所訂定的人才培育目標調整;仍舊頗受各校的歡迎,塑造了「很嚴格、很專業、對教育品質的提高與院系所發展很有幫助」的口碑。雖然每年平均只有三、四個學校的商管學院來申請認證,但我們相信照著這種踏實嚴謹的作法、一步步走下去,特別是等到認證通過系所的畢業生出了社會,業界用人有了比較、系所畢業生有了口碑以後,就會有更多的商管學院系所會絡繹不絕來尋求我們的認證。
2017年教育部取消系所評鑑後的商管教育認證
可惜事與願違,2017年年初,教育部突然宣布取消系所評鑑,原先願意申請管科會華文商管學院認證(ACCSB認證)的學校,就此失去了挑戰自我的動機。如前所述,各校管院原來申請ACCSB認證是為了避免過去教育部系所評鑑「委員鑑別標準不一」所導致的不確定性,因此寧願接受更系統性、更嚴格,但在專業要求上較穩定的認證。可是如今負有監督主管職責的教育部取消了官方的系所評鑑,各校可以自由選擇替代方案—可以自訂評估標準,也可以自己決定邀請誰來作評鑑委員(不管是自己做還是委託別人做);那麼又何必自找麻煩請一個專業的「嚴師」來挑自己的毛病呢?!更何況少子化情形越來越嚴重,學校巴不得老師們能花時間在建立跟高中高職的關係上,以穩定生源。既然教師在教學、研究、產學上面的改進,對當前學校的生存沒有立即的影響,當然就該把學校努力的重心移到影響眼前生存至大的事情—招生上去。
所以在教育部宣布「新」政策的當年(2017年),ACCSB認證就從原來每年三到五所新學校的申請量,驟降為只有一所學校來申請;原已申請認證、正進行輔導中的學校,也有考慮打退堂鼓者;更遑論認證屆期需要再認證的學校對於繼續申請認證的意願大減、轉而為觀望猶豫。
2018年教育部對於系所評鑑的政策又作了微調,要求各校仍舊要建立教學品保之機制,並且對於尋求外界專業評鑑機構認可系所品保機制者,給予金錢上的補助。然而即便如此,由於幾種選項中仍舊有「系所好壞的評估標準自訂」以及「評鑑委員自選」的方案可挑,此種近乎「自我評鑑」、違反基本專業評鑑認證精神的方案遂大受歡迎;更由於各校解讀教育部現行的政策是「政府不再監管各校的教育品質」、「學校只要不爆發弊端就好」,以扭轉臺灣商管教育亂象、提升商管教育品質為念的ACCSB認證,當然就「乏人問津」了。2018年只有一所學校來向我們申請ACCSB的認證。
為了避免「曲高寡和」,配合教育部所謂的「建立教學品保制度」,也為了配合各大學在新政策下無意投入太多資源於教育品質之改善上,管科會也推出了新的「系所品保系統認定」(QACPB)制度,針對各校各系所的教學品保制度給予評估與認可。(對品保制度的認可重點在:系所建立了目標後,有無針對目標規劃課程,針對目標調整與發展師資,針對目標配置必要的教育資源,針對目標設立成效資料之偵測機制,再根據偵測所得資訊檢討目標、課程、師資與資源配置的妥適性。但各校各系所改進的速度與改善的幅度,則由各校斟酌自己的條件自行決定。與ACCSB認證要求在一定期限內改正有所不同。)
QACPB推出後有學校因為自認不容易在ACCSB的嚴格要求下通過認證,所以改為申請QACPB的認定;也有些已經通過ACCSB初次認證的學校,在外界環境與競爭的壓力下,無法依照ACCSB認證所要求的時程完成改善,乃轉而申請彈性較大的QACPB認定。2018年共有三所學校申請我們QACPB的認定。看起來好像教育部系所評鑑政策的改變,關小了我們ACCSB認證的門,卻開啟了我們QACPB認定的窗子。
但是,另一方面,有些學校原來雖已經通過了ACCSB的初次認證、也通過了展延的期中考試、並且已經看到了初步的成效,但見到教育部評鑑政策大放寬、教育品質大解放的環境氛圍,唯恐以後其他競爭對手在沒有限制的條件下,可以自由發揮的空間較大,而自己學校則在ACCSB專業的要求下,得做一些短期未必能對招生直接有利的教育品質改善工作,因此選擇退出ACCSB的認證陣營。目前已經有兩所學校作了這種痛苦的選擇,尚有其他學校正在「天人交戰」之中。
結語─個人感懷
我個人能夠理解他們的不得已—雖然我覺得可惜也深感痛心。我同意:在此極度「供過於求」的高教大環境下,當國家高教政策掌舵者放棄對教育品質的監管、轉而重視校務行政與財務的程序管理;競爭者在教育品質的表象上有太多可「合規」操弄之空間;而社會上一般人(包含考生與家長、甚至高中職的老師)又對高教實況處於高度「資訊不對稱」的情境、無力辨別各大學教育品質的良莠;此時此刻,用心耕耘教育品質即或不是「緣木求魚」,也恐非「當務之急」,對學校的短期生存與中期發展不一定有所助益。我怎能怪這些學校高層的選擇,因為在這樣的環境下,看起來這似乎是個理性的選擇。
只是,就個別學校來看的理性選擇,如果蔚然成風;站在國家整體大學教育發展的立場,難道也是教育部「理性決策」後的期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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