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第三週期校務評鑑
文/池俊吉.高教評鑑中心研究員兼主任
因應時代變遷,高等教育也從菁英教育轉變成為普及教育,為了檢視高等教育目標與確保高等教育品質,各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發展的脈絡主要在以下三點:一是解決高等教育的大眾化和多元化與預算刪減所帶來的品質問題;二是高等教育績效責任(accountability)的要求;最後是提升競爭力與跨國品質互認的需求。我國前兩週期的校務評鑑係植基於品質保證的要求,結合PDCA品質循環圈的概念,開展大學校院校務改善的作為;到了第三週期是在現有的辦學品保基礎下,結合我國各項高教政策的推動,檢視大學校院對校務發展的執行成效與對辦學風險的各項因應策略與作為,以期大學校院在競爭激烈的高教環境中,確保教育效能與辦學成效,並能持續不斷的提升。
第二週期校務評鑑結果分析
第二週期校務評鑑的評鑑結果如表一所示,85所受評的大學校院有73所學校全數通過,約占85.9%,「校務治理與經營」、「自我改善與永續發展」項目各有5所學校有條件通過;「辦學成效」有4所學校有條件通過;「校務資源與支持系統」則僅有1所學校有條件通過,未有學校有未通過的項目,全數項目通過率較第一週期校務評鑑已有明顯改善,顯見經過第一週期校務評鑑的協助下,學校在辦學的基本要件上皆能持續不斷的精進。
第三週期校務評鑑評鑑理念
因應國內外高等教育的發展趨勢與國內少子女化所帶來的衝擊,第三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旨在確認各大學校院在嚴峻的高教環境下能否展現優質的教育效能與辦學品質,並能自我改善與持續精進。由於每一所大學校院都是獨特的高等教育機構,有各自的教育目標與自我定位。是故,第三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的規劃尊重各校之定位與校務發展目標及方向,評鑑項目指標設計除依據國內外高教評鑑發展趨勢設計外,亦提供各校展現特色之作法,期能保有彈性,受評學校可依此進行自我評鑑,展現自我之獨特性。具體而言,評鑑理念包括:
一、運用賦權增能的評鑑模式
直接引導學校運用內部品質保證與結合校務研究的作法,自我檢核、分析與改善校務經營、教師與教學、學生與學習及善盡社會責任等項之品質,並賦予增訂特色指標的權力,強調學校自我品質保證與自我提升的重要性。
二、運用PDCA品質循環圈的作法
引導學校透過計畫(plan)、執行(do)、檢討(check)與行動(act)的循環過程,以有效持續精進與提升辦學品質。
三、重視自我品保與展現辦學成效
為確保大學評鑑工作之系統化與連貫性,延續第二週期校務評鑑結合過程與成效面,強調「落實自我品質保證展現大學辦學成效及善盡社會公民責任」與「落實學生學習成效機制與作為,展現學生生涯競爭力」的基礎下,第三週期校務評鑑除引導學校自我評鑑與自我成長外,更強調大學能「落實辦學自我品質保證與風險控管機制與作為」及「展現辦學成效與善盡社會責任」。
兩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差異說明
現今無論是美國認可制度或歐洲國家品質保證制度的評鑑方式,品質保證發展的重點都圍繞在高等教育實施成效的評估,亦即學生學習成效上。而各國為落實確保學生學習權益與成效之評估,近年來逐步重視學生在各項學習事務的參與及表達意見的權利,並將其納入高等教育相關法規,以確保高等教育重要的互動關係人(學生)的各項學習能受到保障與評估。
根據上述校務評鑑理念的說明,112至114年辦理之第三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將有以下之延續性與革新性原則。
●延續性原則
第三週期校務評鑑之評鑑程序與作法、實地訪視作業,係延續第二週期校務評鑑規劃,不做大幅度變動,以利學校依循,但依據後設評鑑的結果優化訪視時間的配置、強化互動關係人的參與及精進評鑑委員的安排。
●革新性原則
針對第二週期校務評鑑各界反映事項與政策需求,高教評鑑中心在第三週期校務評鑑規劃時採取以下革新作為:依據評鑑結果將評鑑年度延長為3年、配合國際趨勢僅給予一個總體結果、強化後續追蹤改進的強度,以及提供學校辦理評鑑之支持等。兩週期校務評鑑差異之處如表二所示。
精進評鑑安排與革新作法
一、校務評鑑分3年辦理
第三週期大學校院校務評鑑將依據學校數量逐年平均辦理評鑑,並藉此提升評鑑品質與評鑑結果的連結度。分年方式將依據以下原則安排:
(一)依據106-107年評鑑順序:106年受評的學校安排在112年評鑑,107年評鑑的學校安排在113年評鑑。
(二)依據106-107年校務評鑑結果:若上週期校務評鑑結果沒有4項全數通過的學校,評鑑年度移動至112年評鑑。
(三)高教深耕獲補助金額連續2年1億元以上學校調整至114年受評。
二、設計評鑑項目、核心指標檢核重點表,協助學校準備評鑑
第三週期校務評鑑評鑑項目共計4項,核心指標計15項,為協助學校了解核心指標內涵,設計54項核心指標檢核重點,並輔以參考佐證資料之呈現,以利學校清楚核心指標的內涵與重點。
三、強化互動關係人之參與
第三週期校務評鑑參採國際趨勢,納入更多元之評鑑互動關係人,以深度了解學校之治理與經營及發揮評鑑多元驗證的功能,包括私立學校納入董事會代表、訪談校務自我評鑑小組及外部互動關係人。
四、評鑑資料繳交與審查採線上方式辦理
為減輕學校行政負擔與節能減碳,本會採用線上書審系統審查學校之自我評鑑報告及相關佐證資料(附件),學校需在指定時間上傳自評報告與相關的佐證資料(附件)以提供評鑑委員審查。
五、量化表冊資料採用校務資料庫與公開資訊不再要求學校重複填報
運用教育部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與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現有表冊為基礎設計學校概況說明表單,除可減輕學校重複填報的行政負擔外,也可以讓學校妥善結合量化數據的趨勢分析與質性自我評鑑報告展現學校辦學的成效。
六、評鑑結果僅給予整體結果並強化後續追蹤作為
本週期評鑑結果不再給予分項結果,僅給予一個整體結果,除與國際接軌外,也可完整反映學校的辦學品質。評鑑結果的呈現,不再運用通過、有條件通過與未通過來區分學校的辦學品質,而是改以評鑑效期結合強化的追蹤作法來提升評鑑的效果。
七、提供學校評鑑實務手冊
本週期為協助學校進行自我評鑑以及辦理評鑑,高教評鑑中心印製大學校院評鑑實務手冊提供予大學校院,將過去評鑑實務上各校遇到的實務困擾製成案例並提供精進作法,希冀精進評鑑之品質與減輕學校評鑑行政上之負擔。
落實評鑑文化善盡社會責任
大學校院校務評鑑雖為法定上之必要評鑑,希冀學校能善盡良善辦學的責任,為自己的校務發展與培育國家高等人才負責,但並非是給予學校行政負擔,要學校準備大量文書資料,而是強調大學校院在平時就必須重視自身之品質,強化自我品保之能力與效能,將評鑑文化落實在校務日常的運作中,這樣才能真正達到校務評鑑「作為大學校院調整發展的參考」目的,這個參考的對象主要是在大學校院自身,而不是教育部。如此,大學校院校務評鑑才能在嚴峻的高教環境下真正幫助學校自我品保與自我精進,達到校務評鑑「落實辦學自我品質保證與風險控管機制與作為」及「展現辦學成效與善盡社會責任」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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