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碩士論文寫作的「宿疾」與「解方」
文/周逸衡.管科會ACCBE認證組織執行長
一些政治人物的論文抄襲事件,引爆了碩士在職專班學生撰寫論文種種亂象的討論,甚至讓四類大學校院的協進組織(公/私立×普/科大),正式向教育部提案檢討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撰寫論文之必要性,並具體建議以增加修課替代論文寫作。然而,管理碩士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該不該寫論文?要寫,未來如何防止抄襲事件的發生?不寫,又如何保證畢業生的教育品質?
臺灣大學管理教育的高速發展
臺灣的大學企管教育係自53年國立政治大學企管系所與美國密西根大學合作成立才開始,學門的歷史相對於其他領域不算長,但成長幅度之快卻令人瞠目。在100年前後、最盛的那段時間,每年從大學部畢業的企管系學生超過10,000人,從企管所畢業的超過2,800人,從企管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的則超過3,000人;如果把管理教育擴大解釋為所有商管類系所(即包含財金、資管、國貿、行銷、會計、科管等商學院的其他系所),則上述的畢業生人數還要再乘上三倍之多。
這麼多人來大學念商業管理,一部分原因固然是國家社會的需要,但其實主因是85年後大學數量擴充時,各大學延伸擴充的系所及新設大學成立的院系,幾乎都是商業管理的領域所致。因為在許多大學主事者的刻板印象中,管理教育的開辦相對容易:
(一)投資小:需要的空間與設備較少,圖書資料庫也不多;
(二)學生好找:學生學習管理所需的語文與數學門檻不高,就業也比文、法類更容易;
(三)老師好找:管理講求實務應用,因此所需老師的專業背景多元,各種領域的師資放在管理學院都說得過去,甚至有經驗的實務界人士出任教師也不算牽強。
這乃埋下了臺灣高等商業管理教育先天不足的根因。
20年來,各大學不論地處北中南東、都市鄉村,大家都競相設立管理學院或商學院,使得院系負責人的專業是否符應、師資組合是否妥適,彷彿都可以在所不計。其中最讓各校感興趣的是企管研究所的MBA(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教育;各大學用盡方法爭取早日設立企管研究所,除了著眼於全時間學生的正規教育外,更在意「在職人員專班(EMBA)」的設立,因為它們不僅可以成為學校與政經界連結的重要管道,也可能是學校和主辦院系可自由運用的經費之重要來源。除此之外,因為MBA/EMBA招收的學生可不限制其大學畢業的科系,相對而言生源較廣、成班較容易,更成為設班的重大誘因。由於獲得「碩士」學位(不管是哪一種碩士)不僅可改善個人在社會上的形象,在某些職場上也可因此升級或加薪,所以始終存在有一定的「市場」需求。在這種產業進入障礙低、生源供給相對充足、而畢業生市場看好的情勢下,大學辦理MBA/EMBA教育乃如雨後春筍,至於教育內容與品質當然就良莠不齊了。
管理教育不是「學術教育」而是「專業教育」
其實,MBA教育之目的本不是培養「研究企業管理新知的人」,而是在培養「專業的經理人」。因為各行各業都需要「經理人才」,這種人才除了需要了解特定行業的知識與關鍵技術外,也需要懂得分析內外在環境與擬定策略、分配工作任務與妥善調度資源、協調與領導工作團隊、掌握工作進展並適時調整團隊的步伐與方向;這些「分析、預測、規劃、組織、用人、領導、控制」等所需的技術與能力,基本上不會因為行業的不同而有太大的差異,而這正是MBA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因此,MBA教育的目標對象是來自各行各業「本來就具有一定專長」的人(非企管本科生),期待學生學成後可以回到各自的行業成為一個裝備完整(well-trained)的經理人。當然學生在企管研究所「學管理」的時候,必須接受完整而系統化的教育,有許多課都是「非學不可」的,也因此在MBA教育發源地的美國,一個正常的MBA學位,幾乎不可能在修課少於50學分的情況下取得;這和一般學門如文學、哲學、心理、社會、物理、化學、工程等領域,希望研究所招來的學生,大學時學的也是相同或相關領域,以利於在研究所中可以針對特定主題作進一步的鑽研,而能在知識或技術的領域中有一些新的發現或突破,完全不同。後者,研究所修的課除了分析與研究方法論外,多數以研讀期刊論文的「研討」課為主,畢業學分除去論文後,30個學分就足夠了。
學位授予法造成臺灣MBA/EMBA教育的「後天失調」
依臺灣現行《學位授予法》規定,碩士學位的取得一定要「提出論文」。在寫論文才能畢業的限制之下,多年來臺灣碩士級管理教育乃發展出了一個畸形的生態:為了適應與生存,除了論文的走向「五花八門」之外,各校無不大幅降低專業必修學分的要求,給予學生極大的修課彈性,以配合學生不同的來源背景和不妨礙其畢業。但在不限制大學背景、甚至不需要大學學歷條件下(依「同等學力」入學)所招來的學生,修完4、5門與企業或管理有關的「研討」課程(通常指演講或研讀一些文獻,而非系統性地上課)後,即要求學生寫出一篇「學術論文」以取得碩士學位;在學理基礎不足的情形下,論文撰寫走向畸形發展當然是意料中的事,尤其要求大學背景非商管領域的在職研究生,在這樣的情況下撰寫出管理學術性的論文,更是「匪夷所思」。所以EMBA的碩士學位論文,在管理教育界一向都是被詬病之所在。
各大學碩士論文指導制度的現狀
另一方面,在臺灣現行高等教育的實務操作上,各大學對於碩士生論文寫作過程及論文口試的相關規範,幾乎都是「全程、充分尊重指導教授主導」。也就是論文寫作的過程中,師生meeting的方式與頻次,固然全由指導教授個人所決定;連最後論文口試委員會的組成與論文口試的辦理,也幾乎「充分尊重」指導教授的意見。這種狀況尤其在「頂大級」的國立大學中極為普遍,一方面是因為碩士學生的人數實在太多;二方面也是由於教師成員中多半都屬於資深的教師所致。
在各國立大學裡──至少在筆者所熟悉的「頂大級」國立大學裡,「論文指導」都是教授和學生之間私下的互動活動。一般而言,當學生找到了一位指導教授,請教授簽妥指導同意書送達研究所辦公室備案後,「所方」便不再過問這位指導教授與學生實際互動的情形。只有在學生論文完成、教授認可簽署論文口試同意書、同時推薦口試委員之後,「所方」才會再度「有角色」,而這個所謂的「角色」,其實也只是提供與口試相關的表單及費用簽單等行政支援而已(甚至連邀請口試委員,往往都由指導教授或口試學生自行去聯絡)。
這種高度尊重指導教授的制度,立意本來是對教授專業的尊重,但由於沒有設置制衡與檢核的機制,就難免留下許多個人因素可以介入的空間。正規碩士班尚且如此,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能投入寫論文的時間與精力更為有限,其結果更可以想見。
解方一:建議各校建立碩士論文口試之內控機制
為今之計,欲改善口試的客觀與公正性,各校亟應建立起具有制衡作用的內控機制。建議由各研究所邀請各「企管次領域」(如行銷、組織、策略、財務等)的教授代表,組成「碩士論文審查委員會」並賦予其三項權責:
(一)視論文類型,規定指導教授與被指導學生「meeting」的頻次下限與形式,並要求公開登錄互動內容備查;
(二)論文題目與架構定案後,由「委員會」定期安排集體舉辦公開的「presentation」,除有興趣者可自由參加外,「委員會」亦應指派人員參加;
(三)論文口試委員可由指導教授推薦若干人選,但由「委員會」來決定最終聘請的口試委員;口試委員由研究所行政同仁代表「委員會」出面聯繫邀請,不能由指導教授或學生逕行邀約。
此種一面保留「尊重指導教授專業」但「建立制度化規範」,又以「同儕審查制衡」的方式,來協助師生追求論文撰寫品質的作法,值得現階段有心建立教育品質保證制度的各校慎重考慮。
解方二:建議用專業實務報告替代碩士論文以防杜抄襲
107年12月通過修正的《學位授予法》,已准許「應用實務類」碩士學位可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碩士論文」;管科會ACCBE認證組織也根據教育部訂定的認定準則,研擬出MBA/EMBA「專業實務報告論文」之格式並公開推廣過。因為專業實務報告有針對性,每一個不同的實務個案都需要針對產業環境、競爭特性及公司的資源條件,就企業與管理的相關功能面綜合考慮,並針對問題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這樣不只可以讓學生操練理論在實務上的應用,也因為每一個實務個案都有其獨特性,難以假公司外部人士之手,亦無現成之出版品可抄襲。在此條件下,只要老師有按照前述正常的論文指導規範,要求學生定期口頭報告其論文之進展,擔心可能會由公司內部他人代筆的漏洞,自然也不易發生。
可惜或許因《學位授予法》規定,要以「專業實務報告代替碩士論文」需通過「校級之有關教務會議」,且與指導論文相比,指導專業實務報告需花費教授更多的心力與時間;所以109學年度的「臺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中,仍只有167筆登錄者顯示其畢業論文為專業實務報告,占該年度近6,000位MBA/EMBA應屆畢業生的3%以下。
而除了MBA/EMBA以外,目前每年還有6,000至7,000位商管類碩士學生需要撰寫畢業論文;再加上近日軟體市場上推出了「會寫通論性文章」的寫作軟體(如ChatGPT),將來一般性論文的寫作若有AI協助,恐更不易判定其是否係自己創作。若改採針對性較高的「專業實務報告」來取代一般性的碩士論文,可能也是有效防杜碩士生「不自己寫論文」的方法之一。
解方三:不寫論文,但加重必修課程並要求通過專業認證
MBA/EMBA既然是種專業教育,其學位之取得就不該「靠寫論文」而該「靠專業能力的驗證」。因此長期而言,修改《學位授予法》,讓MBA/EMBA畢業生不再寫論文,而要求其課程設計應配合商管職場專業之所需,學生應依人才培育目標修習完整之商管專業課程後始能畢業;其課程設計及畢業生皆能通過專業機構之認證,才是正途。
過去由於《學位授予法》對論文要求之「攪局」,臺灣各大學MBA及EMBA的教育內容差異極大,固然還有少數正規的MBA program存在,但更多的是打著MBA旗號實際上卻是MS(Master of Science)或MA(Master of Arts)的教育設計;以致於在課程設計上能符合「必修企業管理專業上該學之課程」的學校,估計不到10%。很多知名大學的MBA班,目前規定的必修課在除去研究方法與論文後,企業管理專業上的必修課最多只有5到6門課,甚至也有僅規定必修3門企業管理課程者,完全達不到專業教育的水準。取消畢業論文,必須要以「重新設計課程,調整必選修課程架構」為配套,而不能只「將論文免除,改以增修課程替代」而已。否則以目前臺灣絕大多數的「半學術、半專業(既非學術、亦非專業)」之MBA/EMBA教育,一旦去除了唯一「近學術」的論文包裝,在目前大環境供過於求的競爭壓力之下,各校勢必延續並擴大其「半專業」、「非專業」的特性,不止培育不出管理實務上所需的人才,更恐貽笑大方、影響臺灣管理教育界的形象。
由於「不寫論文亦可取得碩士學位」涉及需修訂《學位授予法》,恐非短期內可以達成。恰好重新設計課程在校內外的程序上亦需要一定的時間,建議各大學管理碩士班與在職專班,可趁此機會重新檢視其定位:究竟是想只招收商管相關學系畢業生、走MS的方向;還是想招收大學不同背景的畢業生、走MBA的方向。實事求是,讓臺灣的企業管理教育重新贏回各界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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