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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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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自辦品質保證認定

     為落實大學自主,引導各大學建立完善自辦外部評鑑機制,教育部於99年7月19日、101年7月17日分別頒定「教育部試辦認定科技校院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審查作業原則」、「教育部認定大學校院自我評鑑機制及結果審查作業原則」,並有30所一般大學校院及23所科技校院之試辦學校完成自我評鑑結果之認定。106年起教育部停辦系所評鑑,將系所品保的任務交由學校負責,本會已於107-112年完成21所大專校院自辦品保之認定。

      新一週期計畫於113-118年度實施,以分階段方式辦理自辦品保認定。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校皆可提出申請,經完成「自辦品保機制認定審查」後,即可據以辦理其自辦品保作業,並依期程進行「自辦品保結果認定審查」。

 

林佳宜小姐:02-7755-7100#205/ mikolin@heeact.edu.tw
郭玟杏小姐:02-7755-7100#206/ wenhsing@heeact.edu.tw

 

檔案下載

  • 附件1:大專校院自辦品保認定實施計畫(113-118年版) pdf
  • 附件1:自辦品質保證認定申請書(113-118年版) ods
  • 附件1:自辦品質保證認定申請書(113-118年版) xlsx
  • 附件1:附錄C-G自辦品保相關報告格式(113-118年版) docx odt
  • 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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