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務治理與經營
二、校務資源與支持系統
三、辦學成效
四、自我改善與永續發展
一、學校自我定位
二、校務治理與經營
三、教學與學習資源
四、績效與社會責任
五、持續改善與品質保證機制
備註:
申訴有理由,經校務評鑑認可審議委員會決議為:1.「評鑑項目二 校務治理與經營」重新辦理評鑑。2.修正「評鑑項目三 教學與學習資源」認可結果為「通過」。申訴評議書申訴結果執行報告書
評鑑結果